发布时间:2020-12-16 |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各开发区(园区、集中区)、驻岭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见附件2)文件精神,参照《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协调办〔2019〕47号)文件,制定了“公主岭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请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1.公主岭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分解表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
公主岭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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